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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时间:2022-08-27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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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招商基础]-[招商机制],内容来源于 [网络],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为了进一步加大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力度,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加快重点项目洽谈、落地进程,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绩效和水平,特建立以下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

  (一)项目信息收集机制

  各部门、镇乡街道、驻外机构、各地联谊会(商会)、招商代表等要利用各自优势,结合各自产业、行业等特点,全面收集招商项目信息,初步掌握投资企业或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等。项目收集单位或个人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通报项目信息,每月定期25日前进行信息汇总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牵头对项目信息进行预评估,认定项目信息是否有效。

  责任单位:统战部联谊总会、各部门、各镇乡街道、驻外机构。

  (二)项目考察洽谈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六大平台、镇乡街道等是招商引资主体,负责牵头开展招商项目的考察洽谈落地等工作。市商务局收集汇总的有效招商信息按照拟选址镇乡街道、平台或行业对口原则,落实项目招商主体。

  符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7〕192号)文件要求的重大招商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由相关市领导组建招商小组开展招商考察洽谈工作。用地50亩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项目即可由分管工业市领导组建招商小组开展招商考察洽谈工作。

  各招商主体重点了解投资方实力、项目产品技术、市场前景及相关要求,并与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对接,确定项目在土地落实、规划、环评、能评等方面的可行性。

  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六大平台、各镇乡街道。

  (三)项目评审机制

  重大项目及工业项目必须进行会议评审,其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视项目情况评审。各招商主体通过前期与项目方企业、各部门对接,确定初步具备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落地条件的项目方可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

  项目评审由项目所属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工业、影视、文旅、商贸、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等项目的评审分别由经信局、横店影视文化产业管委会、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组织,行业分管副市长、项目招商主体、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律师等参加。各类项目的评审办法分别由经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另行牵头制定。评审程序按照各类项目评审办法执行。

  项目评审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由项目洽谈牵头单位负责起草。评审结果只作为项目准入条件。项目评审结果为同意准入的,一周内进行政策决策,不同意准入的项目,一周内进行反馈。

  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六大平台、各镇乡街道。

  (四)特殊政策决策机制

  项目投资方提出的要求超出现有优惠政策范围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项目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召集项目推荐地块所在镇街(平台)及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讨论。讨论结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协议审议签约机制

  1.协议文本草拟。通过项目评审后,双方基本拟订优惠政策,且土地基本可以落实的,方可起草项目意向协议书或正式合同文本(以下统称协议文本)。协议文本由项目洽谈牵头单位负责起草,工业项目及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的协议文本应由商务局、法制办进行把关。

  2.协议文本审议。协议文本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审议,由牵头市领导或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投资额10亿元以上或使用土地300亩以上的产业项目协议文本,或协议文本有涉及土地价格、财政扶持、减免收费、政策配套等政策条款超越我市现有优惠政策规定的,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特别重大的项目协议文本应提交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协议文本经审议后,起草单位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送法制办、商务局备案后方可作为正式签约文本。

  3.协议签约。项目一般由落地单位与投资商签订协议,与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般由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投资协议。

  责任单位:市府办、行业主管部门、六大平台、镇乡街道。

  (六)项目落地建设机制

  项目签约后,项目落地镇街(平台)与项目投资方要共同研究确定项目落地时间表,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报建、建设、投产等。要及时召开土地、规划等工作会议,做好土地落实、规划设计等工作,给予项目全力支持,确保项目无障碍顺利实施,按照协议要求及时落地。

  土地和规划工作会由分管国土和规划市领导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参加。

  责任单位:市府办、行业主管部门、六大平台、镇乡街道

  二、工作制度

  1.定期汇报制度。重大项目洽谈小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重大项目洽谈进展情况。

  2.信息报送制度。各招商主体要定期梳理项目跟踪洽谈情况,各镇乡街道还应定期梳理自身对接、洽谈、签约、落地的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信息,于每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反馈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负责在每月底编印信息专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

  3.全程服务制度。各招商主体要抓好项目落实,按照全程代理制度、最多跑一次要求等帮助企业办理审批事项。重点项目由市政府督考办列入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尽早投产。

  4.政策保障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要指定专人协助各镇乡街道、部门、招商小组等招商主体及时答复项目投资方关于土地、规划、财政等方面的问题,向招引对象宣传解读有关政策,并协助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

  5.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突出对信息收集上报、产业项目引进及建设投产的考核。按“谁提供谁受益”的原则,对签约落地的重大项目的线索提供者进行奖励。体制内人员,优先列为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的主要对象;体制外人员,经认定后,按照《xx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委托招商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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